根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等文件要求,依据《中国赛艇协会章程》,结合赛艇赛事发展水平、服务内容等因素,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国赛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主办、承办、支持、指导或提供相关支持服务的国际性、全国性、地方性赛艇赛事(以下简称“赛事”)。
(二)赛事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运营方等,接受了协会提供的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服务的,均应按照本办法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办法所指“赛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赛艇、海岸赛艇、陆上赛艇等赛艇项目。
二、收费性质
本办法项下赛事服务收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三、收费项目
赛事权益授权、技术指导服务、制证制装服务、计时与成绩处理服务、网络直播服务、图片直播服务。
四、收费服务内容
(一)赛事权益授权包含:协会可将其享有相应权益的赛事的运营权、部分商业开发权、媒体版权授予赛事相关方并按本办法规定向该赛事相关方收取费用。
根据赛事性质、赛事权益授权内容等因素的不同,赛事权益授权的具体收费不同。
(二)技术指导服务包含:协助赛事相关方制定竞赛组织工作标准与规范,进行竞赛组织工作培训;协助赛事申办或立项;作为赛事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支持单位并履行相应职责;为赛事相关方提供赛事筹办工作指导与方案审核服务;为赛事相关方提供竞赛规程、赛事信息的审核与发布服务;为赛事相关方发布运动员招募通知;为赛事相关方提供场地和水域勘查及场地建设指导,场地功能的规划与布局指导,赛事岸上及水域路线图的规划指导与审核服务;为赛事相关方选派比赛相关技术官员,为赛事相关方培训当地裁判员和竞赛管理人员;为赛事相关方提供竞赛器材、印刷品、宣传物料的设计指导及审核服务;就国际比赛,协会可依法为赛事相关方提供境外国际体育组织人员邀请、联络及来华邀请函的办理;为赛事相关方提供中央主流媒体邀请。
根据赛事性质、技术指导服务内容等因素的不同,技术指导服务的具体收费不同。
(三)制证制装服务包含:赛事证件制作,赛事服装制作;赛事证件和赛事服装的包装、运输;赛事证件和赛事服装核发等服务;
根据赛事性质、制证制装服务内容等因素的不同,制证制装服务的具体收费不同。
(四)计时与成绩处理服务包含:提供比赛所需的计时记分系统、计时屏展示系统、评论员系统,提供计时记分数据采集与实时上传,比赛成绩处理、表单输出服务;选派计时与成绩处理服务人员;提供运动员和团体账号注册、参赛报名、报名数据统计与发布、成绩发布、积分排名计算与数据发布、运动员技术等级认定与数据发布等服务。
根据赛事性质、计时与成绩处理服务内容等因素的不同,计时与成绩处理服务收费不同。
(五)网络直播服务包含:协会可提供机位架设,转播配置,竞赛播报,赛事项目介绍,促进观众互动,中控助播服务;提供直播规划,话术撰写,直播场景、脚本、流程、活动等准备的服务;提供直播复盘,指标分析,效果总结,优化方案输出服务。
根据赛事性质、网络直播服务内容等因素的不同,网络直播服务的具体收费不同。
(六)图片直播服务包含:协会可提供图片拍摄与直播、图片编辑与制作,赛事电子图片整理与存档、精彩图片选集制作等服务。
根据赛事性质、图片直播服务内容等因素的不同,图片直播服务的具体收费不同。
相关说明:
1、举办协会享有相应权益的赛事的,上述服务除赛事权益授权和技术指导服务外,其它各项服务为可选服务(以下简称“可选服务”),赛事相关方有权自主选择第三方作为可选服务的提供方。前述情况下,本办法中协会制定的相关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可供赛事相关方参考;
2、如赛事相关方希望协会提供可选服务的协助并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的,协会将以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协助赛事承办方、运营方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募第三方服务方。。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国际赛事、联赛、系列赛和重要品牌赛事的冠名权益收费依据赛事的级别、规模、规格、品牌价值、社会影响力、大众关注度、媒体推广力度、市场环境以及授予合作单位权益内容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协会将通过相关体育无形资产交易平台公开征集合作单位,具体冠名权益收费由协会与合作单位通过合作协议的形式确定。
(二)本办法第三条及第四条规定的赛事权益授权和技术指导服务的具体收费依据赛事性质、级别、品牌价值、赛事规模、办赛投入,以及授予合作单位权益内容、具体服务内容等因素参考本条第(四)款服务收费标准确定,具体金额根据协会与赛事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三)本办法第三条及第四条的可选服务的具体收费依据赛事性质、级别、品牌价值、赛事规模、办赛投入、具体服务内容等因素参考本条第(四)款服务收费标准确定,具体金额根据协会与赛事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裳》裼傻谌椒穹教峁┑?,收费还需考虑该第三方服务方报价,此种情况下,本条第(四)款服务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金额由赛事相关方与第三方服务方签订合作协议确定。
(四)服务收费标准

相关说明:
1.高级别国际赛事包括:由国际赛艇联合会、亚洲赛艇联合会、国家体育总局主办,或交由协会主办或承办的重要国际性比赛,如赛艇世锦赛、赛艇世界杯赛、世界海岸赛艇沙滩冲刺赛、亚洲赛艇锦标赛等。
2.一般级别国际赛事包括:由国际组织和协会共同主办,或由协会与地方政府或地方赛艇协会共同主办的冠以“国际”、“世界”、“亚洲”、“东盟”、“东南亚”、“一带一路”等字样的一般性国际性比赛,如世界名校赛艇冠军赛、亚洲青少年赛艇邀请赛等。
3.全国赛事包括:由协会主办的,冠以“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的赛艇项目品牌赛事,及由协会主办的其它全国性重要赛事,如全国赛艇锦标赛、中国赛艇大师系列赛、中国杯赛艇城市冲刺赛等。
4.其它赛事包括:由协会与地方政府或其它有关各方联合主办的各类赛事及活动。
5.注册认证比赛包括:赛事相关方申请在协会注册认证,由协会作为技术指导单位的赛艇项目比赛,及相关赛事活动。
6.如一项赛事包含多项比赛性质,则参考本款表格规定就其比赛性质中涉及的最高标准收取相关服务费用,不重复收取。
7.协会鼓励赛事相关方开展丰富的赛艇项目赛事活动,如一个赛区连续承办一项赛事5年以上,或同一年承办协会主办的赛事3项以上,可以给予赛事权益授权收费20%的减免,以资鼓励。
六、本办法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协会。
七、本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