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8年9月24日至29日
地点:山东·日照
二、参赛单位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武汉体院等单位赛艇队。
三、竞赛项目
(一)水上2000米竞速(18项)
男子: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双人单桨无舵手、四人
双桨、四人单桨无舵手、八人单桨有舵手。
女子: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双人单桨无舵手、四人
双桨、四人单桨无舵手、八人单桨有舵手。
男轻: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四人双桨。
女轻: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四人双桨。
(二)旱地轮式滑雪(roller ski自由式)(6项)
男子:1.2km,5km,10km
女子:1.2km,5km,10km
四、运动员资格
(一)中国赛艇协会会员、赛艇俱乐部成员以及赛艇运动爱好者凭运动员注册证或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赛。
(二)运动员报名年龄以注册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年龄为准。
(三)参赛运动员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水中自救能力和意外伤害负责。
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由各单位与运动员本人及主管教练联合签署的参赛申明书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保额20万元以上)。参赛申明书见附件1。
五、参加办法
(一)必须以单位/团体名义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水上项目各单位在男、女公开级和轻量级项目上,每小项可报两条艇参赛。
(三)旱地轮式滑雪项目运动员不受体重级别限制。
(四)运动员兼项参照竞赛日程表。
(五)报名参加旱地轮式滑雪项目的运动员必须参加水上项目比赛。
(六)允许跨单位组艇参赛。
(七)抽签后不得弃权,除非因伤病原因,且有赛会医务官签署的医疗证明。否则,每弃权一条艇,罚款1000元。
(八)各单位报到时先根据组委会竞赛公告要求,缴纳参赛有关费用。
(九)本次比赛的竞赛优胜者将获得参赛经费返还,返还金额为1200元/人。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参赛经费返还名额分配表

注:兼项运动员按多人艇计算,空额由下一名次替补。
六、竞赛办法
(一)水上项目采用2017版国际赛联赛艇竞赛规则。
(二)由于天气原因不能进行决赛、半决赛时,根据规则,完成半决赛的项目,以半决赛成绩排定最终名次;未完成半决赛的项目,以预赛成绩排定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比赛所设项目须决出全部名次。
(三)报名不足3条艇(不含3条艇)的项目不进行比赛。
(四)旱地轮式滑雪项目采用计时赛制一次性决赛。详细竞赛规则以竞赛公告形式另发。
七、参赛服装和器材
(一)比赛舟艇、器材,加重物由各参赛队自备,参赛队使用的国产艇必须经过中国赛艇协会审核批准。
(二)旱地轮式滑雪的轮子和雪杖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头盔、护具、鞋由运动员自备。
(三)各团体会员单位必须使用在中国赛艇协会注册的比赛服装和桨叶标志。
八、奖励与计分办法
(一)各项目录取前8名,前3名获得者颁发奖牌,前8名获得者颁发证书。
(二)团体录取前3名,颁发奖杯或锦旗。每个单位的团体总分为各单项前8名积分之和。各单项前8名的艇分别按9、7、6、5、4、3、2、1分进行统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以好名次多者名次列前。不足录取名额的计分,按各单项相应名次的分值进行统计。
取得获奖名次的组合艇,所获积分和名次同时记录到相关参赛队的总分之中。
(三)报名不足录取名额的项目减一录取。
(四)比赛设“年度贡献奖”,评选方案由协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士确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于2018年8月24日前将报名报项表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传至中国赛艇协会和赛事承办单位,以便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逾期报名者按不参加论。报名必须采用本规程规定的报名报项表,并加盖公章。在赛前举行的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上对参赛项目和人员名单进行最后的确认和抽签。
中国赛艇协会邮箱:zgstxh@126.com
传真:010-67119212
赛事承办单位邮箱:rzssszx@163.com
传真:0633-8802910
(二)各单位于2018年9月21日前往大会报到。
十、仲裁、技术代表、裁判员和医务官
(一)仲裁、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中国赛艇协会选派,名单另发。裁判员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医务官由赛事承办单位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选派一名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生担任。
(三)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以及编排长于2018年9月20日到大会报到,仲裁、其他裁判员和医务官于2018年9月21日到大会报到。
十一、联系人
中国赛艇协会: 沈嘉粟 189 0111 1221
赛事承办单位: 徐 龙 186 0633 7887
十二、其它
(一)未尽事宜,由赛事组委会另行公告。
(二)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赛艇协会。
(三)附参赛申明书、竞赛日程和报名报项表(下载)。
附件:1、参赛申明书
2、竞赛日程表
3、2018年全国赛艇锦标赛-报名报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