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7年8月15日至19日
地点:浙江泰顺
二、参加单位
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中国赛艇协会批准认定的后备人才基地。
鼓励其他单位报名参加比赛,但须先报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审批。
三、竞赛项目
(一)水上4000米(2项)
男子单人双桨、女子单人双桨
(二)水上2000米(6项)
男子组: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四人双桨
女子组: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四人双桨
(三)水上1000米(10项)
男子组: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四人双桨
女子组: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四人双桨
轻量级男子组:单人双桨、双人双桨
轻量级女子组:单人双桨、双人双桨
四、运动员资格
(一)中国赛艇协会会员、赛艇俱乐部成员以及赛艇运动爱好者均可持运动员注册证或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赛。
(二)运动员年龄:限于2001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赛前的200米游泳测试,不能连续完成200米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为全面贯彻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少
年比赛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参加全国青年U16赛艇锦标赛的运动员必须参加文化课测试,不参加文化课测试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
(五)各单位须对各自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健康状况、水中自救能力和意外伤害负责。
参赛单位和个人报名报项时须提交运动员健康承诺书,并向大会提交由本人签名的200米游泳能力保证书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参赛。
五、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根据竞赛规程规定的项目报名,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和中国赛艇协会批准的基地至少须报运动员10名,参赛人数和竞赛成绩作为本年度基地评比的重要依据。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
(二)抽签后若弃权项目,必须有赛会医务官签署的医疗证明。否则,将按规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各单位报到时根据组委会补充通知要求,及时缴纳参赛有关费用。
(四)本次比赛的竞赛优胜者将获得参赛经费补贴。具体分配如下:
补贴名额分配表

注:补贴名额仅限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具体名额将根据实际报名及比赛情况分配后执行,解释权归中国赛艇协会。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赛艇协会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
(二)4000米比赛,采用依次出发一次性决赛赛制;出发顺序按抽签决定,(舟艇)间隔30秒依次出发;根据运动员划完全程的时间排定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成绩相同,以年龄小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名次并列。
(三)2000米、1000米水上比赛为6条航道,比赛形式为预赛、决赛两轮赛制。预赛抽签决定比赛分组,决赛的分组和航道按预赛成绩排定。
(四)2000米、1000米比赛如因天气原因不能进行决赛,以预赛成绩排定名次,如出现成绩相同, 以年龄小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名次并列。比赛所设项目须决出全部名次。
七、参赛服装和器材
(一)比赛器材可由各单位自带,也可向大会租借。参赛队使用的国产艇及器材必须经过中国赛艇协会审核批准。
(二)各单位必须使用在中国赛艇协会注册的比赛服装和桨叶标志。
八、录取名次、计分方法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8名,前3名获得者颁发奖牌,前8名获得者颁发证书。
(二)团体录取前3名,颁发奖杯或锦旗。团体总分以各单位各单项得分(9、7、6、5、4、3、2、1)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以好名次多者名次列前。
(三)评选3个赛风优良、公平竞争的代表队,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于2017年8月1日前将报名报项表一式两份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发到中国赛艇协会信箱zgstxh@126.com,以便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逾期报名者(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按不参加论。报名必须采用本规程的表格,并加盖公章。在赛前举行的领队联席会议上对参赛项目和人员名单进行最后的确认和抽签。
(二)各单位于2017年8月12日向大会报到。
十、技术代表、裁判员和医务官
(一)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选定,名单另发。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选派,须为一级以上裁判员。
(二)医务官由赛事承办单位指定的三甲医院选派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生担任。
(三)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以及编排长于2017年8月11日向大会报到,其他裁判员和医务官于2017年8月12日向大会报到。
十一、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报到同裁判员。
十二、其它
(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附竞赛日程表、报名报项表。
附件1:竞赛日程表
附件2:2017年全国青年U16赛艇锦标赛报名报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