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国赛艇项目裁判员业务水平,更好地完成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赛艇项目决赛赛事执裁工作,中国赛艇协会拟定于2017年5月在天津市举办《选拔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赛艇决赛裁判员暨赛艇国家级裁判员晋级考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5月17日至18日(5月16日报到,5月19日上午离会)。
二、培训地点
天津海邮国际邮轮酒店(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三、培训内容及日程安排
(一)培训内容
1. 《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2014〕172号)、《赛艇项目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赛事纪律规定等文件;
2. 赛艇竞赛规则;
3. 赛艇裁判工作方法;
4. 解读第十三全国运动会赛艇项目竞赛规程;
5. 考试。
(二)日程安排
四、参加人员
(一)授课人员
中国赛艇协会裁判委员会主任:李志刚
中国赛艇协会裁判委员会副主任:黄汝丛
(二)培训学员
1. 选拔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赛艇决赛资格裁判员的学员,必须是中国赛艇协会注册且裁判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赛艇国家级及以上级别裁判员,并经相关水上主管单位确认推荐。(报名表附后)
2. 报考赛艇国家级裁判员者。
3. 全国各省、市、区有意参与赛艇裁判工作者并报考国家一级裁判员者。
五、考试
(一)培训班全体学员均参加考试(笔试)。
(二)参加报考赛艇国家级裁判员的学员参加笔试(100分),笔试合格者(90分以上者)有资格进行面试(100分)。学员综合成绩(180分)以上者,报送中国赛艇协会申报赛艇国家级裁判员资格。
(三)培训班其他学员也将参加笔试(100分),笔试合格(80分以上者)有资格进行面试(100分),学员综合成绩(160分)以上者,由中国赛艇协会提供培训班成绩证明,可向地方赛艇协会(省、市体育局主管部门)申报国家一级裁判员资格。
(四)决赛裁判员选拔将按照最终考试成绩排名择优推荐,推荐名单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统一公示。
六、经费
(一)授课人员的往返差旅、食宿费用和培训班的相关组织费用由承办单位负担。
(二)培训班学员的往返差旅、食宿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食宿费标准为单人间440元/人/天(包含三餐),标准间300元/人/天(包含三餐)。
七、报名及资格确认
(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报名表》盖章后发送传真至中国赛艇协会,并将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协会邮箱。推荐参加晋级考试或选拔全运会决赛裁判员在《报名表》中备注 “选拔”或“晋级”字样;参加晋级考试的人员,请于报到时提供现有赛艇裁判员等级证书原件以便协会审核。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协会联系人:张茵;联系电话:010-67113681
协会传真:010-67112793
协会邮箱:zgstxh@126.com
酒店联系人:何永军;联系电话:13001302755
附件:《选拔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赛艇决赛裁判员暨赛艇国家级裁判员晋级考试》培训班报名表
中国赛艇协会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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