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第十三届全运会赛艇项目测试赛将于2016年10月26日至30日在天津市海河举行。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地点
天津市海河春意桥至吉兆桥段(第十三届全运会比赛场地)
二、参赛报名
各单位于2016年9月26日前将报名报项表一式两份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发到中国赛艇协会信箱zgstxh@126.com 。
三、报到
(一)请各代表队按规定于10月26日到组委会安排的宾馆报到(组委会将按照报名情况和酒店接待能力安排住宿),安排情况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中国赛艇协会网站公布。
(二)酒店信息
天津科技工作者之家(4星级)
天津海河文华大酒店(4星级)
天津海邮国际邮轮酒店(4星级)
天津广川大酒店(4星级)
(三)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编排长请于10月25日报到,其他裁判员请于10月26日报到。报到地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体育环路5号,联系人:何永军,手机:13001302755)。
四、食宿
(一)为确保住宿安全、饮食卫生,本次比赛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各参赛队按规定时间(10月26日至10月31日)一次性缴纳食宿费,如未按赛会规定日期食宿,组委会不予办理退款。
(二)食宿费用:360元/人/天(伙食160元/人/天、标准间房费200元/人/天);各参赛队住宿如遇单人,需与其他参赛队单人合住。如需单独入住,须补交200元/天床位费用。(提前报到和延期离会需补交食宿费用)。
五、交通及返程
(一)如需接送站,请各参赛队于2016年10月12日15点前将接送站信息告知组委会,接送站费用各参赛单位自理。

(二)由于铁道部现实行实名制身份证购票,请各位裁判员和各参赛代表队提前自行预订返程票。
六、汇款
请各参赛队于2016年10月14日15点前将食宿费、接送站费用汇至组委会,同时汇款须备注参赛单位。
户 名:天津市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咸水沽支行
账 号:0302065109300370824
七、保险
(一)各单位须对各自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健康状况、水中自救能力和意外伤害负责。
(二)各队在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由运动员本人与主管教练签名的200米游泳能力保证书,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全体运动员健康证明原件以及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参赛。
八、其他
(一)舟艇加重物请各队自行准备。
(二)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 点:天津市海河教育园体育中心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体育环路5号
邮 编:300350
电 话:022-28629311
传 真:022-28629311
邮 箱:hhytyzx@126.com
财务联系人:马 虹 李 娜
联系电话:022-28629310
竞赛联系人:郭希强 手机:13920970185
吴 振 手机:18622207256
接待联系人:何永军 手机:13001302755
吕立超 手机:15922231277
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赛艇测试赛组委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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