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江苏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泰州市体育局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8月13日,泰州市凤城河。
四、参赛单位:
中国赛艇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社会民间团体、协会及个人,均可参加。
五、竞赛项目:
1、测功仪大赛
(一)专业组
男子轻量级1000米、女子轻量级1000米;
男子公开级1000米、女子公开级1000米
(二)群众组
男子500米、女子500米;男子300米、女子300米
(三)儿童组
8-12岁,趣味200米
(四)家庭组
男孩儿家庭组,限3人,各家庭成员每人200米
女孩儿家庭组,限3人,各家庭成员每人200米
2、城市赛艇对抗赛
(一)男子4人双桨 500米
(二)女子4人双桨 500米
(三)男子4人单桨 500米
(四)女子4人单桨 500米
六、运动员资格:
(一)测功仪专业组及赛艇比赛参赛运动员需持有中国赛艇协会颁发的有效注册证。运动员报名年龄必须与注册证的年龄相一致。
(二)学生组、群众组、儿童组、家庭组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根据实际年龄和性别分别参加不同组别的比赛。
(三)未成年人员参赛须有监护人陪同。
(四)各参赛单位及个人须对各自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健康状况和意外伤害负责。所有参赛人员(队)在报到时须向大会提交参赛者本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或者现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签订参赛《自愿书》,否则不得参赛。
(五)测功仪比赛中获得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将代表泰州赛区参加总决赛。
七、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赛艇协会最新审定的国际赛艇联合会竞赛规则中文版执行。
(二)每项比赛采用分组一次性决赛,根据成绩排定最终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时间相同名次并列。
(三)各单项报名不足6人的取消该项目比赛。
八、参赛服装和器材:
(一)比赛器材由承办单位提供。
(二)赛艇由各参赛单位自带(可报销部分运输费用)。
(二)各单位(专业组)必须使用在中国赛艇协会注册的比赛服装。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
男、女比赛前六名录取名次并颁发奖金或者奖品,凡参加者可得到纪念品一份。
十、报名和报到:
(一)参赛单位以及个人须建立与协会联络沟通的电子信箱并主动关注赛事官方微信平台。
(二)测功仪专业组参赛单位或个人于8月1日前将报名报项表一式二份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发到中国赛艇协会信箱zgstxh@126.com,以便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逾期报名者(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按不参加论。报名必须采用本规程的表格,并加盖公章。在赛前举行的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上对参赛项目和人员名单进行最后的确认和抽签。
(三)测功仪业余组参赛个人,在8月5日前可凭身份证到泰州市体育局训竞处(海陵区梅兰东路109号)报名,也可通过邮箱进行网上报名(需发送报名报项表及身份证扫描件),邮箱:1900153623@qq.com 。
(四)赛艇比赛参赛单位,于8月1日前将报名报项表一式二份寄至泰州市体育局训竞处(海陵区梅兰东路109号),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发到电子信箱1900153623@qq.com,以便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逾期报名者(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按不参加论。报名必须采用本规程的表格,并加盖公章。在赛前举行的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上对参赛项目和人员名单进行最后的确认和抽签。
(四)参赛单位以及个人赛前一天中午12点前到指定地点报到。运动员报道地点:泰州市原野大酒店(泰州海陵区南通路30号);裁判员报到地点:泰州市春兰商务酒店(泰州市海陵区迎宾路88号)。外地参赛者路费自付,食宿免费。
十一、技术代表、裁判员和医务官
(一)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由中国赛艇协会选定,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选派,须为一级以上裁判员。
(二)医务官由泰州市体育局选派三甲医院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医生担任。
(三)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以及编排长、其他裁判员和医务官提前两天向大会报到。
十二、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报到同裁判员。
十三、其它
(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附竞赛日程表、报名报项表和联系方式。
表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表二:2016年全国赛艇测功仪系列赛(泰州站)竞赛日程表
表三:2016年全国赛艇测功仪系列赛(泰州站)报名报项表
表四:泰州市“城庆杯”首届城市赛艇对抗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