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相关单位:
根据水上字 [2013]366号《体育总局水上中心关于组建第一期国家赛艇冬训大集训队的通知》的要求,凡参加2012年奥运会的运动员伙食费、住宿费由体育总局水上中心负担,其他运动员大集训期间食宿费自理,待春季锦标赛后,进入国家队正选名单的运动员,退还食宿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时间(第一阶段)
2013年12月9日至2014年1月16日
二、费用标准
每人每天缴纳205元,其中包括伙食费每人每天105元,住宿费每人每天100元。
三、其他
请各省市于2013年12月30日之前将上述款项一次性预付至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千岛湖校区食堂
账号:3870 5832 9105
汇入地点:浙江杭州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淳安支行
行号:10433 1053 031
附件:1、国家赛艇冬训大集训队运动员名单
2、费用核算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13年12月25日
(联系人:孙帆 电 话:1391128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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