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水上运动学校):
根据2010年12月19-21日全国秋季赛艇锦标赛(国家队选拔调赛)的测试结果和国家队备战训练的需要,确定部分试训和代训运动员留国家队训练。选拔依据为试训运动员是在本次比赛的8000米水上、2000米水上和2000米测功仪三个项目中至少有一项为前三名者;代训运动员是根据国家队教练员和各省市的推荐意见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运动员名单
1、 试训人员名单
双桨组:
男子:李钢钢(河北) 女子:李荣(江西)
单桨组:
男子:吴子洋(河北)、王凯(河北);余业辉(福建)、张歆贺(福建);刘延贵(陕西)
女子:江梅娟(浙江)、李伟萍(浙江);王静赟(河北);许姣悦(广东)、许娜(广东);赵瑞(陕西)
轻量级组:
男子:曾涛(湖南);张野(广东);张盼盼(浙江);梁明阳(湖南)、贾明亮(湖南)
女子:唐婵娟(广东);郭帅(陕西);康惠环(河北)
2、 代训人员名单
双桨组:
男子:尹若谦(河北) 女子:曹婷(四川)
单桨组:
男子:龚浩(上海)、姚兵兵(上海)、刘少博(上海);王冬冬(四川)、杨斌(四川);
女子:王亮(安徽)、张燕春(安徽)、李美君(安徽);梁兰香(广东)、吴菲(广东)
舵手:路?;?陕西)
轻量级组:
男子:石帅(河北)、孟玉佳(河北);方伟忠(福建);何长江(陕西);
女子:滕添宇(四川)
二、 试训、代训时间
开始时间为2010年12月22日,结束时间最迟不超过2011年5月20日。之后,部分优秀者继续留在国家队将作为正式队员。
三、 费用问题
试训及代训运动员所需费用均由各省市承担。收费标准如下:
伙食费:105元/人/天
住宿费:50元/人/天(千岛湖)、65元/人/天(会泽)
营养品费:30元/人/天
测试费:6.8元/人/天
日常医疗费:6.8元/人/天
公务费:6.8元/人/天
管理费:15元/人/天
另外运动员转场旅费和保险也由运动员所在省市单位负责办理。
请各省市于2011年1月20日之前将上述款项一次性预付至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千岛湖校区食堂
账号:35819108091001
汇入地点:浙江杭州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淳安支行
四、 其他
1、运动员在国家队试训、代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队的管理规定。运动员不得擅自服用自带药品和营养品。
2、运动员行踪由各省市向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申报。
附件:经费预算
联系人:石 静
电话:010-67113681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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