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市体育局竞体处、总参军训部:
为更好的备战2012年伦敦奥运会,根据水上字【2009】339号文件《关于组织国家赛艇队大集训备战伦敦奥运会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确定的国家队大集训选调原则,我中心拟于2009年11月20日正式组织第一期国家队大集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人员名单
领 队:曹景伟
副领队:张 旦、吴 昊(首体)、杜 兴(北京)
领队助理:孙 帆
教练员:
总教练:周琦年(侧重单桨项目)
副总教练:尤塔•劳(兼双桨组主教练)
单桨组主教练:曹棉英(浙江)
教练:黄小平(陕西);吴俐知、刘显斌(山东)
助理教练:王向党(福建)
双桨组教练:姜海洋(辽宁)、张 蓓(北京)、高炳荣(浙江)、刘 建(江苏)、崔永辉(河北)
其他教练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下列教练员可参加大集训期间的带训工作。期间费用自理(食宿费205元/天/人)。
周月良(浙江);董文峰、蔡育坤、周强(广东);潘越男(福建);张炳贵(江西);陈 重、郑显伟(湖北)
科研:马祖长(中科院合肥所)、仇乃民(北体大)、吴飞(浙江)、雷振兴(首体院)、韩海涛(山东)、张守起(北体大)
翻译:郭曼(同济大学)
医生:李强(辽宁)、智通营(江苏)、宁方堂(山东)、方健(浙江)
运动员:
男子公开级52人:
双桨组17人:史志强、张亮(湖南);刘航、苏辉(陕西)、李存明、曲晓明、黄鑫、张全(广东);康伟(河北);李凡、李飞(浙江);熊不贵(江西);龙进、朱一力、周意男、王振博、何翌(上海);
单桨组35人:王向党、孙健(福建);赵磊、屠银伟、赵东振、孔张明、吴林、王敏建、朱自强、周达明、郑小龙(浙江);刘振、吴子洋、姚庚新、宋志瀚、杨杰、陈全亮、李恒超(河北);晋胜军、薛丰(江苏);安纪开、蔡云龙(上海);曲天行、王硕、张永强(广东);孙昭稳、张兴波、郭康、宋凯、赵林泉、张德常、张亮亮(山东);王景峰、陈征(湖北);郑传奇(安徽);张顺银(四川)
女子公开级37人:
双桨组14人:唐宾、田靓、张杨杨、赵桂凤(辽宁);金紫薇、高玉兰、吴优、李荣、冯桂鑫(江西)、段静莉(福建)、张丹(山东)、赵瑞瑞(陕西);李勤、曹婷(四川)
单桨组23人:李彤、李萌、叶秀梅、禹飞(北京);戴莉、王亮(安徽);张佳莹、丁延洁(浙江)、刘玉婉、刘佳欢(河北);殷晓蓓、刘晓洁(上海);李丽、田春(湖北);姚广雯、李燕、李欣、奚爱华、徐淼、韩朝霞、韩小燕、王娟、王蕾(山东);
男子轻量级32人:
孙杰、王铁鑫(浙江);李辉、董天峰(上海);张勇、吴崇魁、李忠伟、李磊、蒋勇(江苏);陈海平、方伟忠(福建);仉方兵、余成刚、王家海、赵景滨、李强、王强(山东);张野、张国林、黄钟鸣、邱国雄(广东);刘京、黎志明(解放军);高树彬、何长江(陕西);张林、徐德宁、张国亮、金威(辽宁);田军、马力、李海涛、关新(湖北);
女子轻量级19人:
徐东香、严诗敏、范雪飞、潘飞鸿、陈爱娜、王楠楠(浙江);陈海霞、黄文仪、曹燕妃(广东);余华、傅凤君(北京);代娜、康惠环(河北);向莹、刘彩云(湖北);何先容、贾静、宋凯、张颖(贵州)
注:黑体标注的为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运动员。
三、报到时间与地点
(一)报到时间:
教练员和工作人员:2009年11月19日
运动员:2009年11月20日
(二)报到地点:浙江千岛湖训练基地
请相关人员直接到千岛湖训练基地报到。
联系人:孙帆 13911288357
四、经费
(一)交通费:参加集训的运动员、教练员往返交通费由相关省市承担;
(二)伙食费、住宿费:参加2008年奥运会的运动员直接进入国家队,伙食费、住宿费由水上中心负担;其他运动员大集训期间交食宿费205元/人/天,待秋季锦标赛后,进入国家队正选名单的运动员,退还食宿费;
(三)体检费、科研费、管理费等均由水上中心负担。
五、集训器材
集训期间的训练单人艇及训练用桨各队自备,请各队结合秋季锦标赛参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六、其他
(一)参加本次集训的运动员报到后将组织体检。各单位需为运动员和教练员办理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请携带上交。
(二)请浙江千岛湖国家水上训练基地做好国家队大集训的训练、食宿接待、训练场地、训练器材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请各相关单位做好国家队人员参加大集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张守起
电 话:010-67113681
二00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