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8年5 月21 日至25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陕西、甘肃、解放军、武汉体院、大连、沈阳、武汉、广州和各地国家赛艇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
其他单位要求参加比赛,须报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审批。
三、竞赛项目:
(一)8公里:
男子:单人双桨、双人单桨
女子:单人双桨、双人单桨
男子轻量级:单人双桨、双人单桨
女子轻量级:单人双桨
(二)2000米:
男子: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双人单桨、四人双桨、
四人单桨
女子:单人双桨、双人双桨、双人单桨、四人双桨
男子轻量级:双人双桨、四人单桨
女子轻量级:双人双桨
(三)全能项目:
男子:8公里单人双桨和2000米单人双桨全能
8公里单人双桨和2000米双人双桨全能
8公里单人双桨和2000米双人单桨全能
8公里单人双桨和2000米四人双桨全能
8公里单人双桨和2000米四人单桨全能
女子:8公里单人双桨和2000米单人双桨全能
8公里单人双桨和2000米双人双桨全能
8公里单人双桨和2000米双人单桨全能
8公里单人双桨和2000米四人双桨全能
男子轻量级:8公里单人双桨和2000米双人双桨全能
8公里单人双桨和2000米四人单桨全能
女子轻量级:8公里单人双桨和2000米双人双桨全能
男子:8公里双人单桨和2000米单人双桨全能
8公里双人单桨和2000米双人双桨全能
8公里双人单桨和2000米双人单桨全能
8公里双人单桨和2000米四人双桨全能
8公里双人单桨和2000米四人单桨全能
女子:8公里双人单桨和2000米单人双桨全能
8公里双人单桨和2000米双人双桨全能
8公里双人单桨和2000米双人单桨全能
8公里双人单桨和2000米四人双桨全能
男子轻量级:8公里双人单桨和2000米双人双桨全能
8公里双人单桨和2000米四人单桨全能
四、运动员资格:
(一)参加比赛的单位必须是中国赛艇协会团体注册会员。
(二)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赛艇协会颁发的有效注册证。
(三)运动员年龄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运动员报名年龄必须与注册证的年龄相一致,如果年龄不符,以注册证的年龄为准。
(五)各单位需对各自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的健康状况和水中自救能力负责。各队在报到时需向大会提交有运动员本人与主管教练签名的200米游泳能力保证书和全体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
(六)运动员报到时需交本人免冠正面、身着比赛队服的二寸照片二张,以备检录用。
(七)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出示本人注册证。
五、参加办法:
(一)各队报名参赛的项目和艇数不限。
(二)运动员兼项参照竞赛日程。
(三)各省市必须有该队参加2000米项目的运动员各级别(男子、女子、男子轻量级和女子轻量级)总数的50%以上的艇参加8公里项目的比赛。
(四)各单位报到时先交纳参赛费、伙食费、交通费等有关费用,凡在比赛后获得全能项目优胜者的运动员其参赛费退回,其他人员自费参赛。
表一 竞赛包干经费保证名额分配表
组 别
|
男 子
|
女 子
|
人 数
|
110人
|
110人
|
总人数
|
220人
|
(五)轻量级运动员体重:
男子桨手的体重不得超过73公斤。
女子桨手的体重不得超过60公斤。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赛艇竞赛规则。
(二)8公里比赛采用一次决赛,采取间隔30秒分别起航的办法,以运动员划完全程的时间排定名次,时间短者名次列前。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出发顺序赛前由电脑抽签决定。
(三)8公里比赛中被追赶的艇必须给追赶的艇让出航道,不让出航道或故意阻挡造成碰撞,将取消责任艇的参赛资格。
(四)2000米比赛采用6条航道。超过6条艇参赛时按规则进行淘汰赛。预赛分组和航道由电脑抽签决定。不足6条艇(含6条艇)参赛时,采用预赛、决赛二次赛,决赛的航道由预赛成绩决定。比赛所设项目须决出全部名次。
(五)由于天气原因不能进行决赛、半决赛时,根据规则完成半决赛的项目,以半决赛成绩排定最终名次;未完成半决赛的项目,以预赛成绩排定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六)全能名次计算方法:
1、8公里和2000米单人艇或双人艇、四人艇两个项目得分总和。得分高名次列前,如果得分相同以长距离划成绩优者列前,如再相等可以并列,依次排出各组别运动员的个人全能积分排名。
2、各单项的积分按第1、2、3、4、5……名次,分别得积分为200、198、197、196、195……分。
(七)器材由各参赛队自备,所使用的国产器材必须经过中国赛艇协会审批通过。
(八)各单位必须使用在中国赛艇协会注册的比赛服装和桨叶标志。
(九)运动员报名或比赛后,无故弃权一个项目,则不能参加其它项目的比赛。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8名给予证书,各项目前3名颁发奖章。
(二)团体录取前3名颁发奖杯。团体总分以各单位的全能总分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三)评选3个赛风优良、公平竞争的代表队,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裁判员
(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名单另发。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负责,须为一级以上裁判。
(二)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及编排长于2008年5月16日、其他裁判员于2008年5月17日向大会报到。
九、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与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建立与协会联络沟通的电子信箱。
(二)各单位于2008年4 月21 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寄到江苏省体育局和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发到中国赛艇协会信箱cnrowing@yahoo.com.cn以便进行运动员资格审查。在赛前举行的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上进行最后的确认和抽签,弃权或新增报名参赛的舟艇,每更改一条舟艇需交纳400元人民币罚款,逾期报名者(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按不参加论。报名必须采用本规程的表格,并加盖公章。
(三)各单位于2008年5月18 日向大会报到。
十一、其它:
(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附竞赛日程表、报名报项表和有关单位联络方式。 点击下载相关表格
表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 位
|
联系人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联系电话
|
邮 箱
|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
张守起
|
北京市崇文区左安门内大街8号
|
100061
|
010-67113681
(fax)010-67112793
|
cnrowing@yahoo.com.cn
|
江苏省南京市水校
|
智通银
|
南京市太平门洲城根43号
|
210016
|
025-86983028
(fax) 025-84818577
|
xunlianke@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