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海军军训部:
为了提高我国赛艇裁判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更好地组织全国赛艇比赛、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以及培养地方性比赛裁判骨干,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部署和要求,经中心研究决定,举办全国赛艇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04年11月9日至13日在贵州红枫湖水上训练基地举行。
二、参加人员: (一)各单位国家级和国际级裁判员参加。 (二)各单位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一级裁判员参加学习,待考国家级,并可以推荐英语水平较好且对赛艇裁判工作有兴趣的人员参加。
三、培训内容: (一)国际、国内赛艇历史和赛艇组织; (二)《国际赛联竞赛规则》和《中国赛艇竞赛规则》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区别; (三)《中国赛艇竞赛规则》(2004年版); (四)《中国赛艇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 (五)竞赛组织工作以及比赛编排方法; (六)裁判工作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七)模拟比赛进行实际操作; (八)介绍2008年北京奥运会赛艇比赛的构想。
四、培训要求: (一)国家级裁判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者,其资格将按裁判员管理办法规定顺延四年至2008年12月31日; (二)国家级裁判员经过考试,前50名可推荐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赛艇预、决赛的裁判工作; (三)经考核成绩优秀、并具有较好英语水平的国家级裁判员,可推荐参加2005年国际级裁判员考试; (四)一级裁判员经过考试,成绩优秀者可推荐申报国家级裁判; (五)对考核不合格的国家级裁判员将取消其裁判称号。
五、讲课人: 中心领导、张清、陈春新、陆江山等。
六、费用: 参加培训的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120元,资料费每人200元。
七、报名和报到: 请各单位于2004年10月30日前将参加培训班的裁判员名单报我中心,于2004年11月8日到贵州省红枫湖水上训练基地报到。
八、此次培训班由贵州省水上训练基地承办,请贵州省体育局加强对培训班的管理和指导,并协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中心二部 北京市崇文区龙潭路丙3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陈春新 电话:010—67113681 传真:010—67112793 E—mail: chunxin_chen@yahoo.com.cn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红枫湖 邮编:551400 联系人:杨子 13985031760, 于立功 13985034297 电话:0851—2712062,2712064 传真:0851—2712198
二00四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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